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融合性多元化教育体系构建、创新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基地)建设、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材建设、创新教育与就业教育相融合,创新教育与产业发展融合、创新教育质量评价、课程考核方式改革、AI赋能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探索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的新机制、新模式与新举措,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2.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主持1个项目(同时参与不超过1个);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参加此次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除外)。
3.为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学院做好自查审核工作,后续将加大形式审查力度,凡不符合申报书填写规范的项目,将不能参加下一步评审。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2.《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材料要求
1.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学院名称+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需按推荐顺序排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
2.申报书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PDF版+word版)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纸质版一式五份。
3.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需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创新创业教育教改项目”,发送至邮箱:963067095@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42号楼413室。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下午4:00时之前,逾期不再接受报送。
5.其他部门申报的相关材料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送。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2.《河北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4)。
(三)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结合申报书,对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问题及解决方案、下一步推进计划进行总结。各学院统一收取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梳理,形成自查意见。
(四)材料要求
1.检查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PDF版+word版)命名“负责人+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
2.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学院+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以上所有中期检查材料需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邮箱963067095@qq.com,纸质版交42号楼413室。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下午4:00时之前,逾期不再接受报送。
联系人:郭艳萍 乔琳青
联系电话:3969757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